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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母被伤害请求赔偿问题

陕西-咸阳 05-03 12:25  悬赏 0  发布者:打理打理 给我留言  回答:(5)
4月30日晚,我父母与邻居因建房发生纠纷,邻居怂恿其儿子与侄子砸我们家墙,我父母在阻挡过程中被打伤(父亲手骨折,母亲颅膜内出血昏迷),我报警后其儿子与侄子被抓不过2小时后又被放回,之后当地派出所说因我父亲口供与邻居儿子侄子不符,拒不提供后续调查也不主动请求赔偿,并告知我们要到案子结了之后才能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父母的病情耽搁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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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2:27
你们自己收集相关证据,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派出所上级机关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5-03 12:28
你们自己收集相关证据,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向派出所上级机关进行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5-03 12: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父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父母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父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父母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3-05-03 12:36
必要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19
你好,你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44
尽快报警处理,涉嫌故意伤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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