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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脚神经两根受损,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所却鉴定脚没事

浙江 05-03 13:40  悬赏 0  发布者:雅歌1984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请教下,我妈妈被她外甥女骗钱,后去讨钱被她打伤,脚骨头断了,出院后在宁海县做了伤残鉴定,评为十级,后来对方又申请法院重做,摇号在宁波做的,刚开始一个检验师说是脚大拇指失灵,我爸爸也是签字了的,对方不肯签字,所里的一个人就让我妈妈他们先走,后来鉴定出来说我妈妈的脚没事,我们不服,要申请重做,法院不让,对方姘头势力确实太大,本来我们也就认命了,但是偶然一个师傅告诉我们去医院检查脚神经是否受损,如果是还可以反驳,今天结果出来,脚神经两根受损,找那个检验师他竟然说和脚鉴定没有关系的,神经都受损了,路也不能走,脚老是浮肿,他竟然说脚是好的,请问我找那个部门能管这事情呢?接下来该怎么办,七号就开庭了,我们申请暂缓开庭法院也不允许,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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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49
这个事情你应该请教你的 律师,对于后来的鉴定,只要存在鉴定程序,鉴定依据、鉴定材料等方面的问题,你们仍然可以否定其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5-03 21:34
找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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