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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问题

陕西-西安 05-03 13:49  悬赏 0  发布者:wangji……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2年10月份我出资46万买的二手房,由于房产证还没下来,所以还有20万没给付。2013年5月领的结婚证,如果2013年10月办过户手续,这房子的产权归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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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52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03 13:54
你好,与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关,如果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是对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5-03 14:00
应当归属你,和卖家有协议,协议约定了房产证下来再付20万的话,应该是你的,但是如有矛盾,有很大的可能认定为20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为所有者。
回复时间: 2013-05-03 14:0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5-09 10:08
与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关,如果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是对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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