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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额头划伤,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责任的划分?

辽宁 05-03 15:24  悬赏 0  发布者:gongfu……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孩子今年11岁,念小学五年,女孩,周六送到了补习班(当地叫小饭桌),她每到周六需要学习作文和英语,当天中午,她的作文班离补习班大约20米远,在同一个楼的门市 ,都在学校的对面,当天中午她背着书包去作文班学作文,在12.30分时她走到作文班的门口时,当时风很大,作文班的门被大风刮开了,把孩子打倒在地上,同时门玻璃也破碎了,打在了孩子的额头部位,后送至当地医院,经医生检查,有两条深约0.5厘米,长约3厘米的伤口,还有其它的小伤五条,其中最深的那两条缝合了一共20针,部位在额头两侧,
作文班是个人开的,没有手续,房子是临时租用的,请问律师,这个责任是怎么划分的,还有孩子额头的伤疤是影响孩子的将来,孩子现在还在养伤,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孩子的将来的美容和精神上带来的伤害,这些怎么办,赔偿标准怎么定?谢谢!补充:那个门当时是由一个小同学开的,补习班的老师还把责任推到那个小孩身上,说如果他不开门,门就不能打到我家孩子,请大家帮忙!!还有一点,他们补习班是什么手续都没有的,就是非法办学。这个可以作为一个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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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5:30
要求作文班的负责人来赔偿.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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