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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

 05-03 17:38  悬赏 0  发布者:babazu……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河西区 回答:(4)
老爸再婚前有所房屋(房屋是我妈的兄弟姐妹凑钱买的),百年之后的继承分配问题,现在是我,老爸及其再婚老伴一起生活,再婚老伴有一女儿已成家搬出去了~~房子再婚前公证过,登的是我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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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3日 18时12分
有公证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追问:

哦,如果没来及立遗嘱,这种关系怎么分配

回答:

公证内容?

追问:

我不知道,应该在家吧,去看看去~~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7:39
你父亲的财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5-03 17:43
你父亲的财产由你和后老伴继承。
我的补充: 2013-05-03 17:43
如父亲想给你,可立公证遗嘱。
追问:

那我爸老伴那边的闺女不算吗?如果百年之后我结婚了搬走,我爸老伴还一直住下去吗?等到她再过世时房子怎么算呢?

回答:

已成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和后老伴,如爷爷奶奶还健在,爷爷奶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追问:

就是说一直住住到俩位老人都过世了,房子的所有权是全部在我这吗?会不会有部分分到后老伴女儿那边? 没有爷爷奶奶了,后老伴女儿是十八九岁是住过来的,三年前结婚搬走的~

回复时间: 2013-05-0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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