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李晓航  北京孟宪辉  王皓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跪求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意见!

河南-南阳 05-04 08:04  悬赏 0  发布者:陈菲尔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现在已经怀孕七个月了,从怀孕开始,老公就有外遇,他外面的女人还不停的骚扰我,逼我去死。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我怀孕至今一直忍受着老公对我的不管不问,一直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自己出钱。就在昨天,我很不舒服,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最后还是邻居把我送到了医院,后来给他打了电话,他竟然陪着那个女人在另一家医院看病,我早已经心凉了,可是我怀的是他的亲生骨肉呀,他却一点义务也没有尽,我现在想跟他离婚,只是有几点希望咨询一下。
  1·我的这种情况,怀孕期间的离婚几率大吗?

  2·孩子能否保住,抚养权归谁。

  3·婚前,他骗我给他前来一份20万的贷款,债务归谁。

  4·结婚时,买的一辆16万的越野车写的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是否归我。
   
   5.他比我大17岁,是否离婚时能给我和孩子一些补偿。

    6.孩子现在还没有出生,那以后他是否要按月付赡养费。

     7,如果打起官司,费用贵吗?

   我不是个贪钱的女人,可我既然选择了离婚,让孩子在一个单亲家庭成长,我就不需要给孩子争取最大的利益。能否电话联系告诉我,你的地址,我现在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4 08:56
婚姻不是儿戏,建议慎重考虑,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回复时间: 2013-05-04 09:18
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有过错。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怀孕期间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2岁以下随母亲,男方付抚养费。婚前的债务自己承担。越野车可以属于你,离婚时女方有困难可以要求补偿,律师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
回复时间: 2013-05-04 09:20
1、女方怀孕期间只有女方有权起诉离婚,实践中第一次通常法院判不离,需间隔半年后二次起诉才可判决离婚;2、孩子2岁以内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3婚前个人的贷款一般按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4汽车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5、岁数差距不能够要求补偿,法院也不支持;6、男方应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7、根据你们离婚涉及财产价值,一般价值在20万以内3、400元诉讼费,价值超过20万元按价值的百分比计算诉讼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石家庄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7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6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65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