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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疑问

 08-06 15:05  悬赏 0  发布者:13951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我的祖父母一共有子女四人,我的父亲排行老三。两老于1999年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那时并未做继承分割。我的父亲与2018年去世,现在2021年祖父母的房产面临拆迁,请问我是否能继承到属于我父亲的份额?具体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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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1年08月06日 20时55分
可以的,因为俩人老去世至今已过20年,你父亲已经是房产共有人,共有人去世的,共有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
主要看继承人之间是否有争议及选择的继承途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8-06 15:11
需要起诉解决,注意多留相关证据 如协商未果 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帮您依法处理 正确维权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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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8-06 15:46
有必要起诉
回复时间: 2021-08-06 17:18
你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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