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在昨天骑三轮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那是一条东西路,我买东西之后

北京-东城区 08-08 22:46  悬赏 0  发布者:不离根 回答:(10)
本人在昨天骑三轮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那是一条东西路,我买东西之后,由东向西开着车,因为离店里面很近,所以我就提早就靠边开着车,开几米都没有事,到店门口拐弯的时候,摩托车在我里面超车了,与我的车相碰,把我的车撞到了对面,他的摩托车也倒了,都没报警就先带他去检查了,他的胳膊有点裂缝,而我怀孕七个多月,肚子一直发紧发硬,现在对方就是让我赔钱,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787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8 23:02
根据责任划分赔偿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9 07:59
建议报警,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21-08-09 08:02
立即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8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9 09:51
交警定责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80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8-09 10:23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21-08-08 22:48
先报警 认定
回复时间: 2021-08-09 10:54
您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21-08-09 11:01
您好,建议立即报警,由交警定责。
回复时间: 2021-08-09 11:24
你好,尽快报警。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21-08-09 21:12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1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9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