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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陕西-宝鸡 05-05 10:53  悬赏 0  发布者:becky3…… 给我留言  回答:(8)
朋友买了新盖的高层,目前没有房产证,后发现房子是铁路产权,以后不能过户,想终止交易,对方不肯,朋友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朋友应该怎么办。买之前卖家故意混淆说可以过户,需要等,可是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间。这种房子可以买卖吗?如果朋友自留住,所签合同需要公证吗,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以后拆迁的话,有补偿吗,房子朋友还可以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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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5 10:56
你朋友可以以欺诈或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购房协议,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05 11:45
你好,五证不全,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
以上回复,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5-05 12:17
该房屋不能买卖,订约行为是无效,请求法院确认,并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5 12:18
对方有隐瞒事实真相,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合同无效,返还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5-05 14:53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5-06 10:29
起诉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5-06 11:00
您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进行登记。如过不了户,以后许多权利无法实现,拆迁很有可能得不到补偿,需慎重考虑。
回复时间: 2013-05-06 11:37
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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