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房屋赠与

 05-05 21:41  悬赏 25  发布者:王俊燕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秦皇岛 回答:(4)
公婆已将房屋经公证赠与儿子,小姑想要公婆还可立遗嘱吗 遗嘱有效吗
问题补充:
因评改有关部门没有给过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5日 21时29分
赠与给儿子了,属于儿子的财产,无权再处分这个房子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5 21:46
经过公证的赠与,已不能撤销
回复时间: 2013-05-05 23:08
经公证的赠与不得撤销。再立遗嘱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5-06 09:06
经过公证的遗嘱,未经过户,可以公证撤销;过户之后,有法定情形可以撤销
追问:

您是说公正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回答:

是公证;没有过户的话,老人可以撤销。可以重新公证。

追问:

我们和公婆一家五口人只有三见平房,一起住了二十年,从没红过脸,没有吵过架,2007年已赠与儿子,只因现在真的评改,有两套楼房了,女儿想要,就可以随便撤销吗

回答:

无其他原因,不可以撤销

回答:

无其他原因,不可以撤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8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