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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上贷款1000分6期还,一个月利息6厘,共需要还10360元

山东-威海 09-10 12: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人人贷上贷款1000分6期还,一个月利息6厘,共需要还10360元,钱还在平台上,需要1000元开通权限才能提现到银行卡,客服说交完钱1000开通权限之后会一起打到余额里面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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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09-10 12:33
你好,让律师帮你审查合同的效力,确认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或者解除合同消除后患,或者帮您跳过陷阱,尽量降低或消除风险。如情况紧急,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9-10 12:33
你好,不要去开通
回复时间: 2021-09-10 12:33
你好这个网贷手续简单快捷,很容易通过,但是你的银行卡没收到钱。会显示银行卡号错误打款失败,但是修改银行卡需要交纳手续费,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建议直接和律师联系,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8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0 12:43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就说先要开通会员,等你开通了会员,又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要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征信机构,把你列入黑名单,即使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故意骗贷罪刑事责任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否则有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以及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回复时间: 2021-09-10 14:01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64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10 14:26
利息超过LPR4倍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21-09-10 15:07
你好,建议谨慎,以免损失财物
回复时间: 2021-09-10 18:02
你有没有发现你的信息被收集走了?遇到这种网贷套路,有好多风险需要提前规避,比如他们拿你信息冒充你办理贷款的风险,除此外还有其他风险都需要规避掉才能保障安全。本律师研究咨询处理网络金融案件和贷款多年,如需安全处理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如需网上报案去查看本律师简介。
回复时间: 2021-09-12 21:09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09-10 12:33
看具体合同分析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10 16:03
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超过不受法律保护。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9-10 17:03
如情况紧急,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9-10 17:19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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