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一家餐厅上班我不想做了怎么办

广东-深圳 05-06 18:36  悬赏 20  发布者:MISS,狐……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那上班,上了一段时间我不想做了。我提出辞职,哪里的主管说必须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当时的我不知道怎么办。第二天她问我为什么要辞职,我就说当我没说过吧。但是我一直都是不想做的,就是因为她那句必须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让我无话可说。而且我还交了工衣押金,没有签任何的劳动合同并且老板没有提供任何的保障。我觉得不管在那上班,总是要给我们这些打工的人买些社保之类的起码安全点。过了一个星期多我上网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但是我现在不想做了。那么我之前提出的辞职还可以算吗?如果算,那么我是自己跟老板协商还是找劳动局比较好?现在我还生病了,明天去看医生。如果我生病期间不能上班,主管不批就会算我旷工的,我应该怎么办?我想结算工资不知如何是好?老板的规定很不合理,主管动不动就用扣钱的方式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她自己都没做好。每天指挥来指挥去的,是我上过最累的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6 19:19
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5-06 19: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3-05-06 20:20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提出离职,过了试用期提前1个月。不得克扣工资,否则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直接提气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0
辽宁 大连
人气:140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87
福建 莆田
人气:5418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2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