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陈宇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花呗体验版有没有欺诈嫌疑是不是正规货款平台

福建-莆田 09-20 19:44  悬赏 0  发布者:20210920fPth 回答:(16)
花呗体验版有没有欺诈嫌疑是不是正规货款平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4
需要核实清楚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4
你好,网贷过程中,银行卡没有实际到账之前,就叫你支付“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印花税”等各种前期费用的的贷款平台,很可能是诈骗,可以联系本律师处理,最好把相关的截图发给我看看,不用过于担心,这个是可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6
你好,我国网络环境比较复杂,如果你已经被套路,千万不要盲目操作,继续转钱,避免更大的损失,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抱有任何幻想,不要想着继续充值转钱就可以全部拿回之前投入的资金,否则越陷越深!一定要听取律师专业建议!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加我手机号详细咨询!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6
需要把资料发上来帮你审查核实
  • [辽宁-营口]
  • 滕哲律师 VIP
  • 电话:15566330088
  • 26642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6
缴纳会员费,解冻费,刷流水的,一定别缴纳,不排除是诈骗。材料和聊天记录发我看下,我进一步确认下,也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7
你好要再投入了,谨防被骗。我告诉你怎么处理,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告诉你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7
晚上好,请勿随意操作,这边的话有关资料发给我可以帮你维权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56
你好,不要相信,这种情况,你不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没有实际拿到贷款,尽快停止操作,不要转款或交费,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也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可直接电话详细咨询本律师,也可以加我。停止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8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0 20:39
你好,这个不是看名字而是看具体如何操作的哦,建议委托律师核实清楚再做决定。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1696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0 20:55
需要核实的
回复时间: 2021-09-21 14:15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21-09-22 08:27
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21-09-20 19:44
你好,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自己不能准确判断,一定要请专业律师帮助,现在套路贷和各种贷款诈骗非常猖獗,非常隐蔽,稍有不慎,可能深陷其中被强制偿还没完没了的利息,或者直接掉入诈骗陷阱,你可以把合同等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如果盲目操作,会越陷越深,一旦造成损失,维权十分困难。但是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这里暂时无法做出精确判,如果情况紧急,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09-21 09:17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1-09-21 10:06
你好,套路贷就是犯罪的手法,以借贷之名给你层层下套,作案的手法虽然五花八门但套路基本差不多,制造各种“债务”逼你还钱,最后暴力索债。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21-09-21 10:25
你好,建议谨慎考虑风险,谨防套路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7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76
重庆 江北
人气:393029
山东 菏泽
人气:21999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