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现有住户针对不参与住户的费用已预垫,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在所有需出资住户的约定后

广东-江门 10-02 19:11  悬赏 0  发布者:Elsa 回答:(4)
现有住户针对不参与住户的费用已预垫,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在所有需出资住户的约定后,针对不参加住户后续需要使用电梯服务,需补交付原垫付金额的2.5倍,此协议在需出资的住户都签字同意了,仅不参与的住户拒签,请问大家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尽管不参与的住户不签字,也具备法律保护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95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02 19:50
看具体证据分析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279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02 21:14
具备法律保护效力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0-02 22:52
综合证据判断
回复时间: 2021-10-06 16:33
可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茂名
北京海淀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164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06
湖北 武汉
人气:735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