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蒙彦军  孟凡兵  
该问题已关闭

经适房交易2年后,因为有隐形共有人无法过户.乙方是否可得到赔偿.

江苏-南京 05-07 13:29  悬赏 20  发布者:烟客2 给我留言  回答:(4)
尊敬的法律界高人.
   本人在2011年10月在南京购得别人(甲方)的经济适用房. 先付了30W入住该房,余下的30W约定3个月后(满5年时间)过户后,贷款支付给甲方,过户其间的费用由我(乙方)承担,包括政府土地收益金. 

    双方约定,违约方需向另一方赔偿 总房价的80%.协议上同时注明了甲方保证此房无纠份,甲方相关人员也同意出售.甲方的夫妻两人都签了字. 

   因为甲方的产权证一直没有下来,所以一直拖到现在2013年5月.才办好.但是到"南京市房改办"办理上市确认书时, 却发现此经适房还有一名申请人(是甲方的侄子,产权证上并没有此人,房改办认定此人有居住权.). 房改办认定必须所有人在场同意才能够办理.

   因为房价上涨,甲方以侄子不同意为理由, 向我们提出加价10W(给其侄子).否则就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

    请问甲方是否需违约?如果告到法院.我(乙方)是否可以得到60*80%=48W 的赔偿?  如果不能够达到48W. 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跪谢,望详解.我可能要打官司.
问题补充:
10W元赔偿能有吗?  有6万就够了.

甲方他不认为是欺诈,他说不知道政府还有这样的规定.产权证土地证都只有他的名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7 13:44
属于违约,欺骗,应该承担违约责任,48万不可能,18万以下。
追问:

谢谢,山东的律师了,我要在南京打官司.

回答:

那就在南京聘请吧

回复时间: 2013-05-07 13:46
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你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国家的政策性规定而无效,违约责任也即不存在,双方应返还财产。当然,如今对方房产证已经取得,你们之间若重新达成协议则可依法履行。
追问:


但是,现在不是有物权法吗.
很多经适房销售后,房价上涨,房主反悔,都被法院驳回了吗.

回答:

这样的判例不在少数,你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固然可以,我只是想告知你风险的存在。另外,即使法院认可你们之间的合同的效力,违约金(房价的80%)的约定也明显过高,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以上的,法院可以酌情调整。建议以起诉开始,以达成调解结案。具体可电话联系!

追问:

在外出差,回宁拜访。
我不是想要违约金。如果漲十万,我不如买其它房子。我的意思能拿个5w就终止合同,买其它房子了。 总不能一直在拖呀,房价一天天在漲。

回答:

考虑到房价上涨因素,5万应该不成问题。随时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5-07 13:48
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有隐瞒,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你们可以要求撤消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你们的损失,但违约金为房价的80%过高,不可能被法院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可再联系。
追问:

甲方不认为自己是欺诈呀,他也不清楚政府还有这样的规定,两证都是他的名子,
可是房改办要看原有申请人.

多少钱赔偿较好呀.

回答:

甲方不认为自己是欺诈,原因是产证只有自己的名字,那甲方难道连当初该房有侄子居住权的情况也不知情?是否甲方认为只要有自己同意就可以过户,那谁又会买一个带有他人居住权的房子呢?违约金可能更多地要参考这几年房价上涨的因素,一般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标的的30%。如有进一步诉讼需要可再联系。

追问:

能有5w,就够了

回答:

5万应该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5-07 17:5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6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5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87
江苏 南京
人气:15017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32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