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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地政府占用农民耕地进行高速公路两旁绿化

山西 05-08 09:02  悬赏 0  发布者:11567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当地政府占用农民耕地进行高速公路两旁绿化,每亩地只补偿农民600元(亩产玉米1500斤)与农民谈的时候说是种植仁用杏,以后树上结果属于农民的,农民收获。但后来种植上了杨树、柳树和松树,这些树以后没有经济效益,农民就失去了土地,无法生活。同样我们相邻县占用耕地的性质一样,同属大同市管辖人家每亩补偿农民1万元。农民找了镇里、县里都无用,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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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8 09:03
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5-08 22:10
这种永久性占地应依法办理征收手续 补偿应一次性支付到位 1万元/亩的补偿也是违法的 低于最低补偿标准 最低应在3万元/亩左右
回复时间: 2013-05-14 18:25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特建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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