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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分期网贷高利息两千到一千一个星期还两千

江苏-南京 11-15 10:40  悬赏 0  发布者:20211115ijtv 回答:(17)
海洋分期网贷高利息两千到一千一个星期还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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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0
你好,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如果自己不能准确判断,一定要请专业律师帮助,现在套路贷和各种贷款诈骗非常猖獗,非常隐蔽,稍有不慎,可能深陷其中被强制偿还没完没了的利息,或者直接掉入诈骗陷阱,你可以把合同等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如果盲目操作,会越陷越深,一旦造成损失,维权十分困难。但是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这里暂时无法做出精确判,如果情况紧急,请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0
你好贷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0
你好,是不是你填写了个人资料,私人账户就强制给你转账了!实际到账只有账单的一半左右,并且借款期限很短,一般不超过7天的,需要还本金和什么利息服务费,基本翻倍了。你在平台还款的话,需要按照平台设置的金额进行还款,而且收款账户经常变动,都是私人账户。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的话,可能是遇到了714高炮套路贷平台,是永远还不完的,可以拒绝还款。情况紧急建议来电或者加我手机号教你正确处理!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1
你好,这种砍头息性质的利息,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利息当然不用支付。对方如果是强制下款也是违法的,也不用支付利息和服务费。详谈可拨打我的电话,也可以加我。重要的是看处理方法,我告诉你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3
如需网上报案去查看本律师简介,这是典型的网贷套路,不要再继续上当了,他们是一边骗你一边收集你的信息资料,很多人以为只需要判断真假草率删除就可以了,结果以后才发现信息被盗用办理了贷款,十分危险,本律师可以帮你具体核实清楚规避风险后安全处理掉,有需要可以添加本律师手机号详细咨询,安全的网贷非常的多,如果有需要本律师可以介绍讲解,请广大民众不要盲目办理。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3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6
您好,高于法定最高年利率是不予支持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615积分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51
你好,这个属于套路贷可以申请撤销的,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回复时间: 2021-11-28 19:29
过高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1
可以教你正确把本金归还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3
这个就是黑网贷,黑网贷利息极高,短短几天1000多的本金就交1000多的利息,
如果按照他们的方式去还,之后还会下款,没完没了,然后在借款人还不起的时候,
趁机推荐其他的网贷用于还款,债务越来越高,最终只能欠下贱卖房产的协议。建议及时加我截图看看相关信息。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5
遇到强制下款时,对方一般会在下款之后联系不上,等你着急,不要去找百度找所谓的客服去还,否则是白还了。
等到到期或者逾期之后再来找你,催你还款,不还就说要爆通讯录之类的。
相关信息截图发给我看看,根据本人处理过的网贷案件教您正确处理,不用还高额的利息及服务费。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45
你好,网络贷款种类繁多,核实清楚
回复时间: 2021-11-15 10:53
属于黑网贷,四个步骤给你解决
回复时间: 2021-11-15 12:37
这是黑网贷,俗称714高炮指那些期限为5天或7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其包含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714高炮基本上90%都是以5天期为主。利息方面年化利率基本上都超过了1500%.还款有方式。我们可以教你如何正确归还本金 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21-11-15 16:55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1-11-16 20:56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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