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牟金海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死亡事故赔偿

江苏-苏州 07-28 08:40  悬赏 5  发布者:Rsu3869 回答:(5)
我弟弟于今年6月26日在太仓境内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死亡,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主责,我弟弟次责。我弟弟为四川农村户口,于2009年11月开始在太仓一工厂打工,有劳动合同,及2009年12月领的暂住证,也就是在太仓务工及居住还尚未满一年,请问死亡赔偿金是按江苏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赔偿??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34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7-29 14:21
你这个问题已问了N次了,我记得你说的同起事件中死亡的还有一个城镇人,所以你弟也就应当按城镇标准来赔.
回复时间: 2010-07-28 08:46
你好!人身死亡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0-07-28 09:17
既然还未居住一年 那么就按农村标准算了  
回复时间: 2010-07-28 10:07
你可以主张要求城镇标准赔偿,但是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7-28 11:06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指导你或者帮你处理相关事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三、四楼(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  孙宁律师电话:13914031175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35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8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