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刘同发  朱君秀  
该问题已关闭

购房前交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广东-韶关 05-09 20:50  悬赏 5  发布者:ldl66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看了一套房,但是也没有细算,就给交了定金,现在家人极力反对,我自己也不想买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要回购房定金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3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09 22:28
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不定
我的补充: 2013-05-09 22:28
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不退定金
回复时间: 2013-05-09 20:53
你违约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5-10 11:47
如果你的合同上写的是“定金”那么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不予退还,除非它有其他的违约是由。
从法律上来说,“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以此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都作了同样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房地产公司违约,不把房子卖给你,那么你就可以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们都履行了合同,那么定金就作为预付款从你支付的购房总价中扣除。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们双方的合同(收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经济生活实践中经常使用。“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具备“定金”的担保作用。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回,只能得到原额;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订金”全部退回。所以如果用的字眼是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它退还款项。
一字之差,千万注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南郑州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2994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44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51
河北 保定
人气:287393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