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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上招生老师微信报考北京教育培训机构的职业资格取证,微信付款给公司对公账户

北京-通州区 01-02 16:06  悬赏 0  发布者:易仁 回答:(6)
通过网络上招生老师微信报考北京教育培训机构的职业资格取证,微信付款给公司对公账户,机构未提供任何课程和考试服务,当事人离职,该如何追回对公账户付款?天眼查询该公司是工商注册公司,但留的地址查无此公司,现留有当事人微信号和给公司对公账户付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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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1-02 16:06
你好,建议处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2-01-02 16:18
可以起诉解决,加我或者来电联系我,教你怎么做,解决问题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6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02 16:54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9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03 15:37
涉嫌诈骗
回复时间: 2022-01-04 09:27
可直接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04 09:57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委托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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