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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离婚有没有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给女方拿出什么吗?

陕西-汉中 05-09 21:52  悬赏 15  发布者:wujupi……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一个上门女婿,现在有一个四岁的男孩,因为夫妻二人都在异地打工,不怎么联系,女方提出了离婚,离婚后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我还需要给女方拿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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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55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因为孩子都是父母带着的,我们的身体都很健康,她就觉得我给她的都不是她想要的,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我想问像这样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机会吗?

回答:

我已经说得够明白了。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57
不能确定,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5-09 21:58
你好,可以争取。不需要。
追问:

但是都想要孩子,我想问一下我有多少把握能争取的到?

回答:

你好,这需要根据你的收入状况等抚养能力和条件确定。

追问:

如果说我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是不是应该给我拿出财产来?

回答:

你好,抚养权跟财产是不同的关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3-05-09 22:05
父母都有权抚养小孩,有争议的可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5-10 06:06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主要是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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