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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部门作出的回复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吗?

湖北-武汉 01-10 15:21  悬赏 0  发布者:万杭育 给我留言  回答:(3)
向市政府主管部门咨询“房屋空置期间是否应交纳生活垃圾费”,得到 “空置房也不能减免垃圾费”的回复,该回复不符合省里相关文件确立的垃圾费应由“产生者付费”,“不产生垃圾不付费”的原则,涉嫌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交费义务。请问该部门作出的回复是否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房屋使用人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吗?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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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1-10 15:22
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183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1-10 16:42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2-01-11 21:36
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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