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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在被明确告之是孕妇的情况下扬言要给孕妇上手拷及被推拉至犯罪嫌疑人审讯椅上固定合法吗

重庆-九龙坡 05-10 10:14  悬赏 0  发布者:猫小让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与房产中介因租房问题在我家发生经济纠纷,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双方没动手也没有谩骂,我们当时请那个中介离开我们家,不愿意再将房租给他们了,中介房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发生纠纷”为由报警,前来的110警察在被明确告之只是经济纠纷的情况下且双方态度平和,并未发生任何打骂行为的情况下,将我们带回派出所;我们以为派出所要为我们调解处理此事,但到派出所后的十几分钟警察并未有任何警员参与出面调解或见证。后双方在调解室谩骂起来,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一直从调解室吵架至大厅,警方以“吵闹声大,扰乱其办公秩序”为由,用“不准吼了,信不信把你拷进来”等语言只阵压我方,我和父亲明确给那个警员说明我们不是到派出所来给他们添麻烦,且我是孕妇的情况下,仍被那个警员吼吵阵压,且用推拉扯,反扭左手臂等粗暴方式将我推至审讯室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椅子上锁住。后中介自知无理,退了定金走了,事情才了了,我回家后感觉腹痛至今,我和父亲的手臂也有被拉伤的阏痕,我想请问派出所在整个事件从头至尾的处理合理吗?我们对此可以追究其责任吗?可以用哪些方式追究那名警员或派抽所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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