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罗雨晴  李保忠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老人有3个儿子,老人户口和小儿子在一个本子上,老人的土地在老人的名下

江苏-南通 02-08 13:20  悬赏 0  发布者:愤怒的蝴 回答:(5)
老人有3个儿子,老人户口和小儿子在一个本子上,老人的土地在老人的名下,土地的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老人去世后其他儿子可以有继承老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吗?还是根据户口本有小儿子继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2-08 13:25
依据巜士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不是只有小儿子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2-08 15:58
小儿子才是家庭成员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2-08 22:34
要看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回复时间: 2022-02-09 21:03
可以直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22-02-08 13:47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1084
重庆 渝中
人气:39708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8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37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77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