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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间门面房,我两间朋友三间,2010年出租,由朋友出面签合同收租金

陕西-西安 02-11 20:51  悬赏 0  发布者:陈志宏 回答:(2)
5间门面房,我两间朋友三间,2010年出租,由朋友出面签合同收租金,这些年没有和朋友及时要回自己的租金,现在我急紧急用钱,朋友不给,向起诉请求确认没有非法占有租金,有人说不能以非法占有为理由起诉,说有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的风险,请问我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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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2-02-11 21:08
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回复时间: 2022-02-12 13:34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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