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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四位子女,立有公证遗嘱,将其与父亲共有的房产中自己所有的50%遗留给某一位子女

天津-滨海新区 02-15 12:16  悬赏 0  发布者:c2202152e7 回答:(10)
母亲有四位子女,立有公证遗嘱,将其与父亲共有的房产中自己所有的50%遗留给某一位子女,父亲没有公证遗嘱,父亲先母亲去世,按法律规定,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父亲的房产的五分之一,请问母亲的这部分再次获得的房产是由上述指定的继承人全部继承,还是四人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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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2-15 12:16
你好!可以依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2-15 12:17
四人均分。。。。
回答:

因为你们的母亲只是立了遗嘱处分该房产的50%

回复时间: 2022-02-15 13:27
你好,均分。需要咨询的话,可以联系本律师,也可以加我。
回复时间: 2022-02-15 14:03
这部分财产不在公证遗嘱里,由母亲自行处分,如果要给某位子女需要做公证。
回复时间: 2022-02-15 18:21
四人均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2-16 08:50
是四人分,遗嘱只处分了自己所有的50%
回复时间: 2022-02-16 17:15
应当由继承人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22-02-15 12:45
再次获得的加原有的50%按遗嘱
回复时间: 2022-02-15 13:17
不属于遗嘱的范围,应四人均分2
回复时间: 2022-02-15 15:16
母亲继承父亲遗产的部分如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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