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罗雨晴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恩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下APP辰*分期不退回一万二块钱

广西-桂林 02-27 08: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6)
恩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下APP辰*分期不退回一万二块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28
你好,是不是随便填写资料就通过了?APP钱包显示有贷款额度,但是提现不了,软件上还会显示还款账单。上面显示卡号错误导致资金冻结,有时候还会发个银监会的红头文件给你让你修改银行卡号。但是修改银行卡需要交纳什么保证金,认证金,保障金,验证金等等。对方会说合同你已经签字生效了,让你下个月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这种情况,先冷静一下,不要着急!建议来电或加我把相关材料发给我审查处理,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29
你好看具体情况,发给可直接来电咨询帮你审查处理可直接来电咨询可直接来电咨询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7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31
你好,恩平市瑞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下APP辰心分期不退回一万二块钱,合同签完了,骗子第一步就完成了。第二步,有的会让先开通会员,有的会让交工本费或者保险费等。这当然不能交,正规贷款不需要交这些费用,这是骗子在找借口骗钱。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34
是诈骗,不要相信,不用理会。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43
转账记录还在吗?
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如需网上报案登记去查看本律师简介。
如需律师分析协助处理,可以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54
是不是被骗了
回复时间: 2022-02-27 09:15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2-02-27 09:39
你好,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保证金,充值会员费,工本费,印花税,认证金,验证金,质押金,违约金,解冻金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直接来电联系或者加我,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2-02-27 09:39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2-02-27 10:39
不要上当受骗,加我或者来电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61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2-27 10:56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核实清楚才能确定具体方案。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29
那就报警
回复时间: 2022-02-27 08:40
建议谨慎
回复时间: 2022-02-27 09:01
网贷是存在风险的,建议先给我们审核,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发给过来看看,然后指导你处理这个问题。
回复时间: 2022-02-27 09:03
碰见这种情况 建议听取律师专业意见,谨慎核实清楚,如需帮助把相关材料可以截图给我看看,我帮你审查一下再决定可否操作。
回复时间: 2022-02-27 10:20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465
广西 柳州
人气:709611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1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