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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9岁大一,我妈想和我爸离婚,我还有一个14岁的妹妹和5岁的弟弟

福建-厦门 05-10 19: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今年19岁大一,我妈想和我爸离婚,我还有一个14岁的妹妹和5岁的弟弟,请问如果他们离婚的话我们的抚养权会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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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01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5-10 19:33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22-05-10 19:38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22-05-10 19:56
你好,可以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被告户籍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二)《结婚证》;(三)身份证;(四)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五)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等。建议委托我们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可直接来电咨询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86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5-10 20:10
需要核实的
回复时间: 2022-05-10 20:24
你有选择权的
回复时间: 2022-05-11 16:22
协商不好的,需要结合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和孩子的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22-05-11 20:55
1、你满18周岁了,可以自己独立。
2、未满18周岁的妹妹、弟弟,可以是一人一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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