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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问题

浙江-温州 05-12 20:35  悬赏 0  发布者:谢宝强 给我留言  回答:(5)
给公司签订的不定时工作制,如该岗位没在劳动部门备案,能算公司违法吗?因此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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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3 11:19
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3-05-12 20:38
该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5-12 20:43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3-05-13 08:49
绝对不可以,浙江省的司法实践维护企业利益。不定时工时制合同约定有效,没有加班费。类似案件我打到浙江省高院也未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5-13 10:04
不能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离职,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向单位书面提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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