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魏伟  
已解决问题

物业的收费合理吗?不合理的话用什么理由拒绝?

 07-29 11:24  悬赏 5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2)
2001年买的商品房(只有购房合同与发票),购房款已付清。由于开发商跑人了,一直未装修也未住人。物业管理是2007年年底进场的(以前没物业,物业进场时我不知道)。2010年上半年我才拿到“民事裁决书”。现在没办法我只能进去装修并住人了!
请问:1、物业管理现在要收40元每平米的维修基金合理吗?
2、物业管理要收从2007年至今的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3、物业管理要收5元每平米的装修管理费(含电梯使用费、卫生费)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29日 12时07分
1、维修基金应当交到房产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2、物业管理费应当从双方签署物业合同开始计算。
3、装修管理费应当由物价部门审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非常谢谢!

徐学文律师:
“物业管理费应当从双方签署物业合同开始计算。”
请问这合同是谁和谁签?叫什么名字的合同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9 11:47
收取维修基金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00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13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939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35
广东 广州
人气:8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