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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小孩后工作问题

北京 07-29 13:06  悬赏 20  发布者:lIf6047 回答:(4)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当教师,按照学校规定请了3个月的产假,我休产假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7月1日,6月底我回学校报到,7月1日开始工作(学校期末工作,也就工作了几天开始放暑假),但被告知下学期如果没有岗位,就要继续请事假,也就意味着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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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9 13:10
不合法。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0-07-29 13:32
建议咨询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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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0631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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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29 14:06
咨询劳动部门
回复时间: 2010-07-29 14:47
这是变相辞退,可向劳动局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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