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龙宇涛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X速借平台说我银行卡信息提交错误要我交30%置卡保证金和手持

江西-上饶 06-13 11:10  悬赏 0  发布者:20220613BrIP 回答:(12)
X速借平台说我银行卡信息提交错误要我交30%置卡保证金和手持身份证照片  会不会是骗人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10
你好,处理网贷请找我,我有丰富的处理经验,直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10
你好,是不是随便填写资料就通过了?APP钱包显示有贷款额度,但是提现不了,软件上还会显示还款账单。上面显示卡号错误导致资金冻结,有时候还会发个银监会的红头文件给你让你修改银行卡号。但是修改银行卡需要交纳什么保证金,认证金,保障金,验证金等等。对方会说合同你已经签字生效了,让你下个月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这种情况,先冷静一下,不要着急!建议来电或加我把相关材料发给我分析处理的,点击头像获取联系方式!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10
是不是网贷已经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当你提现到银行卡,显示银行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追究你骗贷罪刑事责任等,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来电或加我把相关材料发给分析处理的,教你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11
你好,鉴于法律专业性很强,你可以把资料等资料发给可直接来电咨询审查一下在做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12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513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35
你好,谨慎处理,防止网络贷款诈骗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6-13 12:16
你好,如果账号错误改正过来就可以的,是不是被套路了,如果是套路贷尽快申请撤销否则后患无穷,不要紧张自乱阵脚也不可麻痹大意。
回复时间: 2022-06-13 12:20
你好,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要认证,叫你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他们,发过去以后就叫你支付认证金、解冻金或者保证金之类的费用,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只要你说不贷款了,客服就说不贷款也需要还款,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说要起诉你,要把你弄成黑户,甚至说你骗贷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如需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本律师,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2-06-13 16:01
你遇到了骗子, 不要上当受骗了联系我,帮你处理,你的信息泄露了
回复时间: 2022-06-13 21:11
可按照借款来偿还的,并且提交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2-06-13 11:58
是的,不要汇款。
回复时间: 2022-06-13 17:55
对方的行为违背金融、法律常识。注意对刑法第266条的识别与风险防范。请注意对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安徽合肥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云南昆明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21
安徽 合肥
人气:104686
湖北 潜江
人气:2018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33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09
四川 成都
人气:7965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