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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三楼四楼是复试楼,我的产权房在四楼,三楼居住人和另某人把我的一个卧室门给卸掉了

江西 07-28 14: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事情是这样:三楼四楼是复试楼,我的产权房在四楼,三楼居住人和另某人把我的一个卧室门给卸掉了,理由是装修费是另某人出的(在遗产继承案中法院已判定对另某人的装修费不予认定),现在派出所就是给了我一个接处警登记表,写了处警情况,(其中写到另某人同意三楼居住人对4楼卧室门的拆除,处警时双方因为装修费用发生争吵,暂不认定三楼居住人拆除四楼房门的行为构成违法,但一定程度构成侵权,建议向法院诉讼),这是不是就属于没有立案,我是否可以要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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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7-28 14:56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22-07-28 20:57
可直接要求立案的
回复时间: 2022-07-28 15:26
民事纠纷归法院管辖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8-02 14:02
那就去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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