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简单咨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xx普惠,征信报告上只有每月的本金和利息。什么保险费,担保费

江苏-镇江 09-25 22: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xx普惠,征信报告上只有每月的本金和利息。什么保险费,担保费,和服务费,都没上征信,是不是就可以不还?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09-25 22:46
你好!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22-09-25 22:50
你好,可以把合同等材料发给我审查计算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3665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5 22:54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22-09-25 22:58
你好,资料可发给接来电咨询审查处理,排除风险避免损失可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22-09-25 23:10
你好!网贷要区分出借方是否有金融资质,没有金融资质的是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有金融资质的还是按照以前的标准,年利率24%以下属于法定利息,年利率24%-36%的属于自然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属于非法利息。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联系本律师,我帮你详细计算下。
回复时间: 2022-09-26 09:04
你好 平安普惠是可以协商还款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29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6 09:59
需要核实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2-09-27 07:31
注意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2-10-09 14:43
可以直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3665
山东 菏泽
人气:2081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