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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手印和落款会生效吗?

广东-云浮 05-16 01:27  悬赏 30  发布者:q23243……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方于2002年向乙方购买一职工房,由于当时甲方以经济困难为由与乙方协商推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至今。
甲乙双方在10年内未曾联系房屋过户办理,甲方于2012年7月-2013年4月由于该住房被开发商要求改造拆迁的时候便开始催促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一直以没有时间办理为由拒绝,当时甲方并未告知乙方该住房被要求改造拆迁,直至2013年4月底乙方才得知该住房要求被整改便与甲方协商补偿,由于当时(2002年)乙方以38000元的低价出售于甲方,所以现在便与甲方协商以现在房屋出售价即5000元一平方的单价要求补偿50%给乙方才同意过户办理。
而当时的买卖合同没有手印和落款,只有甲乙双方身份证号码和签名(乙方只有一人签名),还有一些并不详细的收据和欠条。
而该住房是乙方婚后才与该单位购买的职工房,不知道这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那么上述的买卖合同又是否会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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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6 06:53
该房屋属乙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已交付甲方使用多年,乙的配偶要主张协议无效已过了诉讼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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