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碰瓷耍赖的问题

江苏-连云港 05-16 17:39  悬赏 25  发布者:陈长明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2年11月23日晚6点左右,我开一辆货车在路上行驶,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女士迎面而来,逆向行驶将电动车卡在我的货车前,并故意找借口(车灯光照她眼睛)辱骂我,不断挑衅滋事,我就跟她讲如果再出口伤人我就要动手了,结果她骂的更凶,当时我就火了,打开车门下了车,原打算吓唬吓唬她,没想到她倒是先动手把我的衣领抓住,当时我气的就给她一个耳光,后来她更疯狂了,骂的更厉害,我的脑子都闷了,又给她一个耳光,但她还是不放手,紧紧抓住我的衣领又一边打电话报警,几分钟后派出所的几位民警过来了,她才松开手,还装作被我打伤要去医院检查,在医院待了7天,花了2000多元,经民警协调我无奈的同意将医疗费付了,她说不行,说要6000元,少一分钱都不行,说要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我就说这样的赔偿国家是有法律标准的,还要分清谁对谁错,最终民警没有协调好,把她拘留2天,把我拘留了7天,后来从拘留所出来以后她又向我索要5000元赔偿费,经过中间人说话,我答应把医疗费付了,结果她说不行,还说要法庭上见。
2013年4月26日,这位女士把公安局局长作为被告,把我作为第三人一起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和第三人共同赔偿原告人各项损失6万元。
2013年5月21日开庭,有点急,请好心的律师帮帮忙将这种碰瓷害人的人绳之以法。让原告还我清白,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66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808
福建 莆田
人气:54296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2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