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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10岁的小朋友在骑自行车经过无交通信号的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人相撞

广东-中山 12-24 17: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家里有10岁的小朋友在骑自行车经过无交通信号的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人相撞,导致对方骨折(未知伤情等级),自己仅轻微擦伤。交警部门已经判定本次事故是双方担当同等责任。现对方要求我方赔付其3个月的误工费以及手术费和营养费,这是合理的要求吗?在商量赔付的交涉期间,对方并未出具相关的伤情证明和医生建议,还认为主要责任在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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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2-12-24 17:29
你好!报警了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2-12-24 18:26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22-12-24 18:31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认定的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22-12-24 18:59
可以诉讼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62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2-12-24 19:17
需要核实解决的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696积分
回复时间: 2022-12-25 10:44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的啊。
回复时间: 2022-12-26 15:02
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的,可以拒绝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23-01-03 15:57
对方主张让对方举证,至少需要出示医嘱证明要休息三个月,按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如果情况属实,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你们这边承担一半。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拨打左侧我的电话详细沟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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