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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刚装修完被淹,楼上未入住,物业与工程试水供水楼上各路阀门未关

辽宁-葫芦岛 05-17 08:07  悬赏 20  发布者:snow1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宏运中央绿景一期B3二单元702室的业主。于2013年5月1日装修已完成,但在5月10日被楼上802室的跑水,导致我家被水淹,造成我的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现综合观察我家受损的地方有:棚顶有裂痕、墙面有裂痕、地板鼓起膨胀,卫生间的棚顶已被水浸透。2013年5月10日白天发生的事情,直到晚上8点30分也未见物业通知我方,8点30分到家后发现我家多处漏水被淹。由于802室未申请开水阀登记单的情况下,户外阀门是开启状态,户内水龙头是开启状态,园区内打压供水,直接导致我家702室受灾。物业这种不负责的管理让我饱受心痛。2013年5月11日,我找到了物业黄经理,黄经理与多方联系协商不成后,把我反馈的信息上报给物业公司的王中兴经理,黄经理告诉我2013年5月13日给我答复,但等到2013年5月13日早上,我找到了王中兴,王中兴说这个事情与我物业无关,我只能去协调工程给你索赔,王中兴让我写出书面索赔清单,2013年5月13日下午我将索赔清单交与王中兴,要求三日内给出答复。现在已经是三已过,可物业给出的答复是,负责协调。象这样的物业我是否该起诉它。如果物业是起协调,那工程是否是责任方,书面申请赔偿也提了,但他们对我的赔偿物业现在认为是提多少钱都是高,甚至连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租房钱都不给,,我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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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08:53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看,物业确实有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现在保留好证据。
追问:

误工费、租房钱都不给,您认为物业是否必须给?

回答: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3-05-22 17:17
书面的东西就比不得直接沟通,有些疑问无法解释影响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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