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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

 05-17 10:39  悬赏 0  发布者:double……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5)
我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他说他的工资要还房贷,叫我把我的工资拿来付生活日常开支,如果我们以后离婚了,我对房子有权力分割吗?如果可以,具体要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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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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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7日 11时58分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详细,不错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10:43
如果是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该房子属于你老公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有。
回复时间: 2013-05-17 10:47
建议协商清楚。
回复时间: 2013-05-17 11:09
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可以就婚后还贷部分主张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5-17 11:16
你老公婚前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你老公一人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他所有,但是,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还的贷款,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其应当给予你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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