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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土地纠纷

 05-17 17:45  悬赏 0  发布者:ak072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安康 回答:(5)
赠与人xxx原有一处房屋,用地面积82.56平方米,建筑面积50.06平方米,后房屋倒塌,先留有地基一块,赠与人xxx自愿将该地基的使用权赠与给长女xxx三女xxx各一半。具体份额为:xxx受赠西边一半,xxx受赠东边一半。赠与人的妻子xxx对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及内容无异议。2004年9月17日    这是赠与书的全文,到目前为止土地证上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没有过户。这块地基还是赠与时的老样子。现在父母亲想要回这块土地。请各位高手指点下,如果需要打官司,请给点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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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7日 17时49分
可以撤销赠与
追问:

我去公证处问过,人家说不能撤销。你说能撤销具体怎么实施操作,如果可行希望你能给我打这场官司

回答: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追问:

刚才所述这份赠与书根本没有任何条件赠与的

回答:

如果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更名,就视为权利没有转移,可以撤销

追问: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问题是这些人家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详细的说去年9月份父亲住院了,花了3万+ 受赠人没人只掏了500元,而且住院期间没怎么照顾,出院后也不常来家探望,出院后找别的医生看病,受赠人根本不曾参与。所以赠与人要求撤销公正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值得信,好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7 18:04
请问这块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吗?如果是的话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或赠与的,你父亲赠与宅基地的行为因为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无效,宅基地仍然属于你家所有。
追问: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回复时间: 2013-05-17 18:39
可以撤销赠与
追问:

需全面点的

回答:

谁赠予的啊,你父亲?自己赠与的直接撤销就行了。有需要来电谈,你不说清情况,怎么给你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5-17 19:40
当然可以撤销赠与,宅基地使用权已登记为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我想知道的全面点可以吗?

回答:

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追问: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问题是这些人家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详细的说去年9月份父亲住院了,花了3万+ 受赠人没人只掏了500元,而且住院期间没怎么照顾,出院后也不常来家探望,出院后找别的医生看病,受赠人根本不曾参与。所以赠与人要求撤销公正

回答:

你没把握住问题的关键,我已经说过了关键在宅基地使用权以登记为准。谁申请,由谁使用。事实上,都不需要撤销,没有变更过户,宅基地使用权仍在你父亲的名下。

追问:

我去公证处问过,人家的赠与书目前是有效的。

回答:

那就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好了。

回复时间: 2013-05-17 20:54
你好,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追问: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问题是这些人家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详细的说去年9月份父亲住院了,花了3万+ 受赠人没人只掏了500元,而且住院期间没怎么照顾,出院后也不常来家探望,出院后找别的医生看病,受赠人根本不曾参与。所以赠与人要求撤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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