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债务纠纷

陕西-西安 07-30 16:57  悬赏 20  发布者:乌龙茶 给我留言  回答:(2)
周XX用借钱为诱饵,让原XX写下了2009年,和2010年合计2万的借条,周XX没有给原XX两万元的现金,可给了原XX2008年元月的借条,但事实上出示证据原某已经把以前的欠款已经还完,周某给原某的借条是周某在原某家偷走的。现在周某把原某告上法庭,让原某还2009年的1万元,2010年1万元,并且周某私自在借条上注明了利息。原某是被骗写下借条以为周某要给钱,可是没有拿到钱,确成了被告。周某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算诈骗吗。原某把前欠条的钱已经还完。这次违心写下的欠条,事实上并没有产生相互的债务关系。原某应该咋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30 22:12
要求他们提供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那就很难办了。
回复时间: 2010-07-31 03:44
证明没拿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西南宁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天津河西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820
广西 南宁
人气:21328
广东 佛山
人气:43725
湖南 长沙
人气:547316
广西 柳州
人气:71386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