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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浙江-杭州 05-17 22:03  悬赏 5  发布者:幸运狗112……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父亲于2013年1月31号骑两轮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造成颅底骨折和左手食指尖粉碎性骨折后住院,到2月25日出院,以后每隔1个月去医院复查治疗。交通事故现任认定书认定我方为次要现任,对方主要责任。现在我想咨询我该怎样进行伤残鉴定。当时处理该事故的交警是淳安县交警大队第五巡逻中队。请问,我该在什么时候向哪里提出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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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8 06:04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5-18 12:59
治疗终结定残
回复时间: 2013-05-18 13:29
去司法鉴定所做鉴定。治疗终结之后。
回复时间: 2013-05-18 14:51
你好,伤情稳定后,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欢迎联系,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5-18 20:17
一般是4个月左右做鉴定,这个伤一般是10级伤残。
回复时间: 2013-05-20 14:18
可以在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杭州鉴定;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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