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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东西给学生,并给学生分期付款收取手续费和利息!!

重庆-江北 05-18 17:08  悬赏 0  发布者:zyf94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一个数码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是卖手机和电脑的.我的顾客有很多是大学生,想买电脑和手机,但一下拿不出来那么多钱.请问我可不可以先把手机和电脑给学生,让学生分期付款,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和利息!数码公司数码分期给学生,收利息,信用担保公司收取服务费,不经过银行!只用自己的钱给学生分期付款!请问这种行为法律上允许吗?
问题补充:
一般这种分期合同,合同里可不可以出现借款人,贷款人的字样,如何可以,借款人是学生,贷款人是数码公司还是信用担保公司?
这种分期合同,签订合同的主体一般怎么称谓,对应的是哪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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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9 00:20
如果双方签订贷款合同,那你们必须要取得重庆市金融办的批准。如果双方仅仅是签订分期付款协议,那没有违法。收取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基准利率四倍。
回复时间: 2013-05-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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