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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构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

贵州-遵义 05-18 17:35  悬赏 0  发布者:宋靖0419 给我留言  回答:(3)
以拆房子的旧钢筋(正规厂家生产的)为原料,没有改变其化学性质,只是加热拉长,仅改变了钢筋的几何尺寸。没有加入任何杂质或异物,没有假冒正规厂家的牌子,也没有以次充好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消费者该产品不能用于房屋建设,只适合农村猪圈、鸡舍建筑。检察机关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把我的家人批捕了。我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问题补充:
没有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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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8 18:58
已答复过。
回复时间: 2013-05-18 20:55
不构成,可以做无罪辩护。
我的补充: 2013-05-18 21:12
改变后的直径是否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5-19 07:06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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