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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2023-05-2721:06:49签订《课程(培训)服务协 议》

贵州 06-09 22: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甲乙双方于2023-05-2721:06:49签订《课程(培训)服务协
议》,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申请开课后退费,甲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原先签订的《课程(培训)服务协议》自本服务终止协议签署生效后解除,解除后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课程服务并关闭乙方的学习账号。甲方给乙方退费/取消八期场项计计5692元。 退款到账/取消分期日期为即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实际退费款项共计5102元
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无账号:无开户行:无。
2双方不再就《课程(培训)服务协议》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额外的权利。乙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贬损甲方,不得传播甲方曾经提供的课程信息(含甲方课程内容的录屏和资料信息),也不得向媒体、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学员、甲方潜在学员)发表影响甲方的信誉或商誉的评论、陈述、言论及其他行为,不得教唆或者煽动甲方其他学员退费,否则甲方有权保留追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对协议的内容及商谈的过程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
江何情况下,保密义务永久持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本协议第一条所列退还费用的三倍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再额外支付第一条所列退还费用的三倍为违约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每份一
签名 在注 提交协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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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8992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6-09 23:05
你好,如果不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23-06-10 10:18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0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6-10 12:59
诉讼维权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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