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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6月21日,向该机构提出离职(一直做的兼职,什么合同都没签)

河北-廊坊 07-17 21:51  悬赏 0  发布者:微信用户 回答:(6)
本人在2023年6月21日,向该机构提出离职(一直做的兼职,什么合同都没签),2023年7月16日,询问该校区校长工资什么时候结算,她不认账了。无奈,本人只能通过正规途径要回我的工资。该校区校长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给我结算了工资,还让我给劳动局打电话,向劳动局说明情况。让我做伪证,证明她没有故意拖欠。当时本人有事没看手机,再看手机时,该校区校长就通过朋友圈发表了内涵侮辱我的朋友圈。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能否向她索赔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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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07-17 21:53
你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23-07-17 21:54
你好议谨慎处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4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7-18 09:25
需要核实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3-07-18 10:06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支付的,并且提交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3-07-18 16:02
朋友圈内容是什么? 详情电话联系 帮你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23-07-18 11:36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主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 (微信手机同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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