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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奶奶和太爷爷已过世,之前已留下遗嘱,已公证,房子留给我老公

广东-广州 10-17 15:56  悬赏 0  发布者:wei2310177E1 回答:(6)
太奶奶和太爷爷已过世,之前已留下遗嘱,已公证,房子留给我老公,但由于之前在处理后事,不知道有60天这个时效时间,现在已过时间,我公公有一个妹妹和侄子(公公的弟弟已过世),请问除了让她们签放弃继承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继承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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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3-10-17 16:00
你好!可以依法继承。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1696积分
回复时间: 2023-10-17 16:41
这是可以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3-10-17 17:43
可以直接按照遗嘱来执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23-10-17 18:55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回复时间: 2023-10-17 23:36
没有了, 该房子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回复时间: 2023-10-17 15:57
遗嘱有效,没有60天的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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