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微博受到骚扰怎么办?已经影响我的生活!

上海 05-22 09:29  悬赏 25  发布者:ivanku……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男友的前妻因为吃醋在我的微博上骚扰我,拉黑她,还用小号继续并且@我的好友,我该怎么办,所有信息均已拍照留证!报警好还是请律师好?各有什么不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 1054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2 11:13
可以考虑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5-22 05:49
你好,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5-22 07:42
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5-22 07:45
报警,提起民事诉讼
追问:

咨询过警署,说要看严重情况,回答得模棱两可,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先能立即制止这样的行为?再走诉讼程序

回复时间: 2013-05-22 09:33
先报警,后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5-22 10:14
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辽宁沈阳
天津河西区
广东广州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7842
广西 柳州
人气:715273
福建 厦门
人气:125217
重庆 渝中
人气:39783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77
天津 河东区
人气:32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