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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05-22 11:41  悬赏 0  发布者:138134……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9)
我朋友工作的公司除了劳动合同以外还要签一个《业务损失赔偿协议》(列明:因为业务奖金很高,如果订单出现亏损,不计亏损原因,都由我朋友个人承担。这样的条款合法吗?其实业务奖金并不高,干得好一年20多万奖金。)。如果不签、立即辞退,并且未发的20万奖金作废(这是公司口头形式小范围通知的内容、没留下其他证据)。我朋友不愿意签、又想留在公司工作。
 
于是,他想暗地里找别人用我朋友的名字代签《业务损失赔偿协议》、且不告诉公司,(公司以为是我朋友自己签的、实际上不是)。  这样的话, 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吗? 那份假签名的《业务损失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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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22日 11时44分
所谓的业务损失赔偿协议就是违约金协议,而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时才需要支付,其他情况都不需要支付,即便签订了协议也无效。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讲解很耐心,让我信服。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2 11:48
这类协议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5-22 12:30
你好,不合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5-22 12:45
您好,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5-22 15:29
法律上不允许公司约定此类的违约金,即使是你朋友与该公司签订了这份协议也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5-22 15:50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5-22 16:34
根据你的叙述签订的次协议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5-22 19:40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5-22 21:55
您好,协议本来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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