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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

四川-成都 07-31 23:30  悬赏 10  发布者:AYC7024 回答:(3)
我欠我前夫房屋折价款25000元,我分期于5年已还清。现法院执行我的利息共计13000元。法院的计算是:分期还款金额*银行当前贷款基准利率*2*预期时间法官说还没有加上分期还款的复利,由于我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200元,我就是不吃不喝也得要一年才能还清。请问成律师,这13000元一年下来又得产生利息,是否是又要向上面那样计算,双倍的贷款利率加上预期还款时间呢?是否是还要加上分期还款的复利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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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31 23:36
如果你和你前夫属于已经达成和解,则法院说法错误;如果你没有依法履行司法判决,则法院的计算利息方式亦错误。
回复时间: 2010-08-01 07:35
不计复利
回复时间: 2010-08-01 18:42
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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